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认定标准研究  被引量:1

Research on the Validity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of Trademark Co-existence Agreement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若曦 

机构地区:[1]北京工商大学

出  处:《中华商标》2023年第2期53-57,共5页China Trademark

摘  要:商标具有财产价值。由于社会经济的深度发展,商标资源被不断开发,加之市场划分不同,不同主体间使用的商标可能是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共存现象由此产生。基于不同的产生原因,商标共存可分为法定情形和约定情形。我国于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中关于“商标先用权”的规定就是商标基于相关法律事实实现共存的重要体现。同时,为解决共存现象引起的纠纷,相较于成本较高的诉讼手段,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商标共存协议更具有经济上的效率性。在这种选择下,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商标纠纷的解决方法被广泛使用。

关 键 词:效力认定 商标共存协议 商标先用权 法定情形 《商标法》 纠纷的解决 效率性 自行协商 

分 类 号:D923.4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