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争议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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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雨田 

机构地区:[1]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3年第5期63-67,共5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诉请分配相关土地征收款案件首先需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认定。经过政府备案等行政确认程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本质上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关 键 词:行政法律关系 驳回起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受理范围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民事诉讼 裁判要旨 确认程序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5.1D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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