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对“夫妻店”公司的性质判断  

Judgment of Character of“Family-run Shop”Corporation in Enforcement Procedure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高洁 张雷 Gao Jie;Zhang Lei

机构地区:[1]杭州互联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3年第5期103-106,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遵循法定主义。被执行人为“夫妻店”,虽股东形式具有复数性,但两名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双方利益因婚姻关系具有高度一致性,公司未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公司财产高度混同,从主体构成和规范适用上来看,其实质应认定为一人公司。因“夫妻店”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依当事人申请,在执行中应追加夫妻股东为被执行人。

关 键 词:夫妻共同财产 一人公司 被执行人 法定主义 清偿债务 主体构成 内部监督 婚姻关系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3D922.291.9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