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意思表示瑕疵的婚姻及其效力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田鸾锴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北京102488

出  处:《关东学刊》2023年第1期40-50,共11页

摘  要:结婚行为是身份法律行为,受身份法律行为规范的约束。意思表示瑕疵的结婚行为效力首先应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调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仅仅对胁迫婚姻和隐瞒重大疾病的欺诈婚姻作出规定,立法范围过窄。在婚姻家庭法回归民法的大背景下,从民法典的体系性与科学性角度出发,《民法典》总则编对婚姻家庭编的适用应采取折中说。对其他类型的意思表示瑕疵婚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未作规定时,原则上应适用总则编的一般规定,无法直接适用的应结合家事法基本原理与司法实践予以变通。欺诈婚姻与基于认识错误缔结的婚姻应为可撤销婚姻,虚假婚姻与基于动机错误缔结的婚姻应为有效婚姻。

关 键 词:民法典 意思表示瑕疵 欺诈婚姻 虚假婚姻 重大误解婚姻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