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3]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
出 处:《江苏社会科学》2023年第2期166-174,共9页Jiangsu Social Sciences
基 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干部容错案例说理的可接受性及其实现研究”(22DJD00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应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如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则成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容回避且须精心应答的重要考题。秉持精细化、实用化、特色化思路引领,凸显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特性的“良法”以及建立在对其普遍遵守与执行基础上的“善治”是现代化语境下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应然图景。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明显、精细性不足、与改革互动效果不佳、政府无限度兜底、社会普遍性违法等是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推进中的现实障碍。当前,应以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为总体推进思路,以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理路贯通为具体推进路径,确保信用建设与信息共享保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施,全方位驱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分 类 号:D630[政治法律—政治学] D920.0[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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