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能否采用“负面清单”模式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新丽 何春艳 

机构地区:[1]吉林大学财务处

出  处:《中国商界》2023年第4期132-134,共3页Business China

摘  要: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办发【2021】32号《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32号文)提出扩大科研项目经费自主权等七个方面25条改革措施,更加精准发力,持续激发科研创新活力。在这一新改革政策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平衡“放”与“管”的关系,更大地发挥科研经费的激励作用,高校、科研院所等应强化法人责任,抓好政策落地工作,动态监管并实时预警提醒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高校可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科研经费使用行为列示明确的“负面清单”,即不可为清单,并在科研项目检查、评审及验收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负面清单”英文为Negative List,概念来源于国际法,是相对于正面清单而言的,法律术语为“不符措施清单”,即Non-Conformity Measures,指以清单的方式列示出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和高管要求不符的管理措施,亦称“负面列表”“否定清单”。科研经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恪守“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基本理念,制定“负面清单”作为放权的底线,充分体现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契约精神,为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关 键 词:科研经费 科研项目经费 科研人员 经费使用 动态监管 创新活力 契约精神 法人责任 

分 类 号:G64[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