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回转程序中执行依据的理解与适用 以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为例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文利 卢旭东 

机构地区:[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出  处:《中国审判》2023年第7期72-73,共2页China Trial

摘  要:执行回转程序作为一种被执行财产被错误执行的事后救济制度,在维护法律正义、恢复保护相应权益上发挥了重要功能。为建立和适用好执行回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都作出规定。贯穿其中的要义为:在原执行依据被撤销或变更后,即应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回转。实践中对“新的生效法律文书”的理解和适用存在较大分歧。本文由案件引入,探讨“新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应有之义。

关 键 词:生效法律文书 执行回转 执行依据 《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理解与适用 事后救济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