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解释中国香港基本法的必要性研究——基于落实全面管治权的视角  

On the Necessities of the NPC to Interpret the Basic Law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xercising Overall Jurisdiction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聂汪林 Nie Wanglin

机构地区:[1]澳门科技大学,中国澳门

出  处:《西部学刊》2023年第10期88-91,共4页Journal of Western

摘  要:管治权是一个国家基于主权而对其所属领土施行管辖和进行治理的权力。主权要求国家对其国内所有地方(也同样包括特别行政区)和所有事务都有一种绝对、最高和排他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基于《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行使解释权,本质上就是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的一种形式。全国人大主动释法有利于在司法领域行使中央的防御性权力,避免由于两地对于“一国两制”的不同理解出现更多难以预测的宪制危机,从而为境外势力破坏特别行政区运行大开方便之门。全国人大主动“释法”的必要性:(一)主权者宪制责任使然;(二)两地法系存在差异;(三)相较“修法”更加便捷。

关 键 词:全国人大 中国香港基本法解释 全面管治权 政治决断 

分 类 号:D921.9[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