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张琪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2]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北京100020
出 处:《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22年第3期68-70,共3页Legality Vision
摘 要: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责任人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对事故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或补偿。其中有的受害人可能年轻体健,有的受害人可能本身就是老弱病残孕。那么责任人是否能够苛责受害人对自身的年龄或健康状况承担责任,以减轻责任人的赔偿责任,与此相对,受害人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能否被定义为不当得利,进而承担返还义务?此外,责任人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或补偿后,是否有权利对受害人支配、处分相应财物的权利予以限制?如果受害人同意对赔款或补偿的使用情况予以说明,事后又没有说明或不够准确、充分或与责任人要求的用途不符,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受害人是否需要承担返还义务呢?本文就这一系列问题进行讨论,以期从法理和道德的角度来论证受害人在没有欺诈、胁迫的违法行为及主观过错的前提下,不能构成不当得利,也不应承担返还义务。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