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经营主体为纽带:南疆民族互嵌式社会形成路径研究  被引量:1

Using New Business Entities as Bonds:A Study on the Path of Inter-embedded Society Formation among Ethnic Groups in Southern X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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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平[1] 李树侠 Ping WANG;Shuxia LI

机构地区:[1]新疆师范大学,新疆乌鲁木齐830017

出  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3年第2期110-120,共11页Journal of The Central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人口流动与深度交融的动力机制研究”(21&ZD213);新疆师范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南疆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构建研究”(ZK202216B);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喀什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研究”(XJ107622209)。

摘  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互嵌”备受关注。南疆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各民族间语言文字交流困难,造成南疆社会和主流社会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区隔较为明显,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对于南疆来说意义重大。“全方位嵌入”中强调经济互嵌,说明构建民族互嵌式社会离不开经济动力的支持。南疆地区大力发展产业,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吸引大量流动人口到南疆创业、就业,各民族群众在共同利益的联结下积极进行社会互动,突破血缘、亲缘,密切接触、沟通、交流,在社会、文化、心理各方面逐渐开始嵌合在一起,初步形成了南疆民族互嵌式社会。

关 键 词:南疆 新型经营主体 民族互嵌式社会 

分 类 号:D633[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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