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船舶的认定标准及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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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歌洋 姜昭琪 

机构地区:[1]厦门大学 [2]厦门海事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3年第14期99-101,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仅经乡镇政府摸底登记和村委会刷写临时船名的船舶,不应被认定为纳入乡镇管理的“非标”船舶,仍应按照“三无”船舶予以处罚。同时,从渔业法的制度体系及渔船管理、海上执法环境显著区别于陆地的特点出发,船舶为出海作业从事准备行为亦属于渔业捕捞活动的范畴,应符合从事捕捞作业的相应要求。

关 键 词:乡镇管理 捕捞作业 渔业捕捞 海上执法 渔业法 渔船管理 裁判要旨 村委会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7D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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