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晋林规范发〔2022〕1号)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 

机构地区:[1]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出  处:《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5期45-48,共4页

摘  要: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省直各林局,局直各有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授权,我局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林业生产条件 恢复植被 自然资源 第八十一条 《标准》 行政审批服务 草原 

分 类 号: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