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相关司局答读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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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出  处:《中国民政》2023年第10期43-43,共1页China Civil Affairs

摘  要:一、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可以委托或承包给与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实施吗?答:不可以。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2】166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7号)等文件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将自身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活动转包或者委托与社会团体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实施。

关 键 词:行业协会商会 第三方实施 反腐倡廉工作 民政部 直接利益关系 经营服务性收费 服务性 委托 

分 类 号:D632.9[政治法律—政治学] D922.182[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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