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公报》对女子财产继承权的报道(1912~1936)  

Ta Kung Pao’s Report on Women’s Right to Inherit Property(1912-1936)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培利[1] 王勤 Wang Peili;Wang Qin

机构地区:[1]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出  处:《城市史研究》2022年第2期207-222,共16页Urban History Research

摘  要:女子财产继承权,是妇女实现经济独立,脱离依附性的关键,故争取女子财产继承权的运动是妇女解放的重要一环。女子继承权的获得历经曲折,《大公报》奔走呼号,积极投入这一运动中,它较早提出女子应有和男子平等的继承权,并且呼吁对不同处境的女子一视同仁,认为未婚女子、已嫁女子、寡妻等均享有权利。当然,《大公报》认为女子在享有财产继承权的同时,也有对父母尽义务的一面,尤其关注到女子需履行的法定家庭义务与社会义务。《大公报》的呼吁为女子财产继承权的确立、完善和落实做出了巨大贡献,助推了城市法治文化的近代化,也体现出民国法治建设中变革与传统并存的两重性。

关 键 词:《大公报》 女子 财产继承权 

分 类 号:G219.29[文化科学—新闻学] D929[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