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化制度建设探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娄宇[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出  处:《中国工运》2023年第6期34-36,共3页Chinese Workers’ Movement

摘  要:新就业形态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组织模式和工作方式:从“企业一员工”到“平台一个人”。与传统的劳动关系不同,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提供过程是相对独立的,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紧密,双方没有传统劳动关系下紧密的人格从属依赖关系,但是灵活就业人员依靠工作获取生活来源,在经济上依赖使用者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平台用工控制的现实条件下,提供劳动者服从于劳动使用者的指挥和安排,双方之间的人格从属性无限接近于劳动关系。在大工业时代,传统劳动法为劳动者构建了完整的权益保障体系,在零工经济时代,劳动法需要推陈创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体系化的权益保障制度。

关 键 词:灵活就业人员 人工智能 移动互联网 无限接近 大工业时代 劳动法 权益保障制度 新就业形态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