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的效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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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秋梅 

机构地区:[1]北京天元(苏州)律师事务所,江苏苏州215000

出  处:《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23年第20期51-54,共4页Legality Vision

摘  要:根据物债二分体系和公示公信原则,得以对抗物权的债权应当获得公示,具有权利外观。因此,“买卖不破租赁”应以租赁合同中得以公示的内容为效力边界,以保护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并维护交易安全。押金返还义务并非可得公示的合同义务,在无特别安排时,受让人并不当然承担该义务。

关 键 词:“买卖不破租赁” 押金返还 物债二分 公示公信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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