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之当为与可为——以美国对华制裁不断升级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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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仲丽华[1] 林凯鹰 

机构地区:[1]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

出  处:《福建法学》2022年第4期19-23,共5页

摘  要:从关税制裁到出口管制,从限制投资到金融制裁,美国对中国崛起的逼制,正在通过一系列强硬的限制性经济措施,不断演化升级。此背景下,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当为企业“运用国际法治的途径与方式来应对制裁”提供助力。首先,充分发挥法治资源协调与配置作用,在初步形成的国家反制法律系统基础上,建立与美国制裁相抗衡的立法、司法、执法紧密配合的反制体系。其次,培育与打造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产业,切实回应企业预防制裁风险、消减制裁影响、解除制裁轻的法律服务需求,帮助企业建立应对美国制裁的全面防范体系。最后,发挥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大基础研发投入,实现核心技术自强自立,亦是应对制裁绝薪止火之策。

关 键 词:美国制裁 依法应对 反制体系科技自立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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