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相关司局答读者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 

机构地区:[1]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出  处:《中国民政》2023年第12期43-43,共1页China Civil Affairs

摘  要:一、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吗?答:不可以。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供稿)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各类分会、委员会是否违规?

关 键 词: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管理条例》 民政部 基金会 分支机构 

分 类 号:D632[政治法律—政治学] D922.182.3[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