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的法定差异性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任开宇 滕修福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法治》2023年第7期34-35,共2页Rule Of Law

摘  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其内部机构设置具有明确的法定性,依法承担和服务保障国家权力机关的常态化运行。不同层级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其具体内设机构也有所不同,但依法可分为人大内设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内设的办事(工作)机构两大类,其中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又分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工作委员会”只是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法定组织形式。

关 键 词:国家权力机关 常设机关 人大常委会 内部机构设置 法定性 人大及其常委会 内设机构 差异性 

分 类 号:D62[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