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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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福建畜牧兽医》2023年第4期55-55,共1页Fujia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摘  要: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农业农村部修订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19个检疫规程,制定了《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鹿屠宰检疫规程》、《动物和动物产品补检规程》。相关检疫规程已于2023年5月印发、执行。2010-2020年制定的有关规程同时废止,此前关于动物检疫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与新的检疫规程不一致的,按照新的检疫规程执行。

关 键 词:检疫规程 动物检疫工作 屠宰检疫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补检 生猪 产地 鹿 

分 类 号:S851.34[农业科学—预防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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