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瓶”“新瓶”:清朝咸丰时的關税與财政  

"Old Bottle"or"New Bottle"?The Taxation of Customs Duties in the Xianfe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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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倪玉平 Ni Yuping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复印报刊资料(中国近代史)》2021年第10期64-70,共7页MODERN HISTORY OF CHINA

基  金: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商税研究及其数库建设(1644-1911)”(16ZDA129)的段性成果。

摘  要:在太平天國起義和第二次鸦片戟争的压力下,清朝咸丰时期的财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機。太平天國起義俊,受戟火波及,很多税開能临時或永久封開,常關税收明显下降,由原来的250多萬两下降至100萬两,降幅高達一半以上。舆此同时,咸丰时期的洋税體制也發生巨大變化,形成了内地子口半税、復進口半税、船钞和洋藥税等種洋税税種。影响更爲深遠的则是税务司制度。咸丰十年(1860),清廷设立总理各國事務衙門,専辨外交事务;随即,英國人李泰國被任命為“總税务司”,關税自主权旁落,但税收增長却極爲强劲。正是由於洋税的快速崛起,导致咸丰朝的關税總收入在戟争情况下仍能保持较爲明显的增長。这一时期,以粤海爲代表的洋均位於沿海地匾,若将它們的徽税情况與常關中的沿海各關相匯總,则沿海地區所征收的税遠遠超内地各和边疆各關。这显示出,沿海地区的商品貿易流通,已经超过内地的商品貿易流通,經濟重心由内地向沿海地区转移的超势明显。開税和金共同构成了这一时期商税的主體,并从根本上改变了清朝旧有的以田赋税收爲主體的农業型财政税收结,开始向以關税和螯金爲代表的商業型税收结转變。这一过程,可以称之為清代财政的近代化转型。在咸丰时期的财政收入构成中,傅统的田赋和常税部分仍歸中央所有;新滋生出的税源中的洋税虽由洋人负责征收,但最终仍须交由中央统筹规划;螯金则基本由地方當局管理。由此可見,这一时期的财政已经出现全新的變化,财政的“盘子”或者说这塊“蛋糕”已經做大。正如清代的中央集权體制本身一样,这一时期也已經随着时代的變化,在内涵和外延方面都有了重大拓展。“舊瓶”固然可以装“新酒”,但此时其實已是容量扩大了的“新瓶”了,如果还要用一成不變的“舊瓶”刻度来衡量权力的�

关 键 词:咸丰时期 關税 财政转型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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