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反思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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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少军[1] 方朋 

机构地区:[1]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出  处:《池州学院学报》2023年第3期153-156,共4页Journal of Chizhou University

基  金:2020年安徽省级教学示范课项目(2020SJJXSFK0130)。

摘  要:传统的法学教育已无法适应建设法治中国和法律全球化的要求。培养模式的落后、理论与实践脱节、忽略法律职业伦理培养、缺乏国际化课程和国际交流导致我国高端法律人才稀缺,法律人职业素养不高,难以适应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更难以承接国际性法律业务。应当在理论教学层面改变目前的法学教学培养模式、改革法学教学方法、培养法律职业伦理;在实践教学层面完善校外学习、扩大模拟法庭辩论竞赛范围,以培养具有专业法律素养、富有国际视野、能够充分将理论融入实践的专业化法律人才。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性 法学课程设计 

分 类 号:G642[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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