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批复  

Official Reply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on Adjusting Planned Area of Shandong Lijin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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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山东省人民政府

出  处:《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19期5-5,共1页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摘  要:鲁政字〔2023〕92号东营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请示》(东政呈〔2023〕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调整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二、调整后,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的规划面积为1432.74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主区,面积933.8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起津二路以东550米,南至利六路,西至津十路以西420米,北至利十路以北390米;区块二:利津循环经济产业园,面积357.1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起东五路,南至盛苑路,西至东一路,北至陈付路以北500米;区块三:利津中小企业创业园,面积141.7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起恒业路,南至河滨大道,西至锦绣路以西160米,北至中阳路以北90米。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关 键 词:开发区规划 中小企业 创业园 山东省人民政府 利津 南至 北至 东营市 

分 类 号: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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