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领域生态损害赔偿与民事公益“两诉”的重塑  被引量:4

On the Reshaping of Ecological Damage Compensation and Civil Public Welfare “Two Litigations” in the Environmental Field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吴如巧[1] 李静玥 Wu Ruqiao;Li Jingyue

机构地区:[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出  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8期55-62,共8页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面上项目“民事公私益诉讼程序衔接研究”(2021CDSKXYFX009)阶段性成果。

摘  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同时就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进行救济。若以“两诉”作为两种独立的诉讼类型,设置其衔接规则,不仅难以实现二者的合力,且将抑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两诉”的高度一致性为二者统合于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正当性依据。有利于纠纷解决及公众参与原则应作为融通多元原告主体启动诉讼程序的规则指引,而类似必要共同诉讼理论则可作为“两诉”共同诉讼规则设置的理论指向。对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关涉的既有规则进行修正,可为其单行法的制定打下基础。

关 键 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类似必要共同诉讼 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分 类 号:DF468[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