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助推信访法治化的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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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曹水萍 

机构地区:[1]浙江省司法厅党委 [2]浙江省行政复议局

出  处:《人民法治》2023年第15期16-17,共2页

摘  要:浙江省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走出行政争议领域存在的“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困局,让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好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首先要将行政争议引导到行政复议程序中来。除了直接吸纳行政争议以外,一方面,从法院引流,加强诉源治理;另一方面,把符合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引导到行政复议程序中,这也是信访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关 键 词:行政复议程序 信访法治化 信访事项 全面依法治国 主渠道作用 受理条件 浙江实践 资源配置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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