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走路回家摔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施倚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劳动保护》2023年第10期88-88,共1页Labour Protection

摘  要:主持人,你好!我公司职工张某下班后走路回家途中,因踩到不明物体摔倒致左脚骨折。请问这种情形张某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公司职工张某受伤虽然是下班途中,但走路回家途中,因踩到不明物体摔倒致左脚骨折,不属交通事故致伤。

关 键 词: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 工伤 城市轨道交通 第六款 《工伤保险条例》 认定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