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职原则吗--人大创新的空间与边界五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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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人大研究》2023年第11期4-4,共1页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摘  要:“有权不可任性”,行使公权力必须依法有据,制度创新也必须有序有界。人大履职无疑应“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限于法定范围”,但其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该如何全面准确理解其履职行权的性质、范围和界限呢?尤其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和立法机关,其职权和职权的行使具有明显的“原初性”和创制性,本身就是“授权机关”,其创制和创新的空间及边界,是否也必须恪守“于法有据”的原则呢?此外,作为单一制国家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把握履职创新空间和边界的原则是否也有所不同呢?“人大研究群”里就“如何把握人大履职创新的范围和边界”的讨论,吸引了许多专家学者和人大实务工作者的参与。

关 键 词:国家权力机关 单一制国家 有权不可任性 法无授权不可为 实务工作者 于法有据 履职 公权力 

分 类 号:D622[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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