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角下大数据侦查犯罪治理功能:问题、内涵及边界  被引量:3

The Function of Crime Governance by Big Data Investig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Governance:Issues,Connotation and Boundarie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林冬梅[1] LIN Dongmei

机构地区:[1]北京警察学院,北京102202

出  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5期33-40,共8页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北京警察学院校局合作重点项目“大数据侦查的实践样态与功能定位”(2022KXJ18)。

摘  要:国家治理视角下大数据侦查的犯罪治理功能从事后控制犯罪向“预防-控制”犯罪治理格局转变,犯罪治理的事前预防功能凸显,强调多部门共同参与、以人为本的数字治理理念。实践中,大数据侦查预防犯罪功能主要体现为对“事”(犯罪事件)的预测和对“人”(高危人员)的预测两种方式;大数据侦查的控制犯罪功能体现为借助大数据技术优势提升侦查效率与效果。尽管大数据侦查“预防-控制”格局具有显著犯罪治理优势,但是国家治理视角下大数据侦查犯罪治理功能的实现仍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与推进。具体而言,通过界定强制性大数据侦查与任意性大数据侦查的界限,解决大数据侦查启动时间点前移与立案程序之间的矛盾;严格恪守比例原则,保证大数据侦查措施适用的合法性、必要性和适当性;强化检察部门的外部监督,保证私权力与公权利之间的平衡;适当借鉴信息公开制度,缓解公众对权力运行的担忧。

关 键 词:大数据侦查 国家治理 犯罪治理 侦查功能 

分 类 号:D918[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