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 

机构地区:[1]退役军人事务部 [2]财政部

出  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23年第11期23-24,共2页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关 键 词:定期抚恤金 因公牺牲 退役军人 预备役人员 优抚对象 残疾军人 伤残人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分 类 号:D63[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