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发证后,土地用途规划发生调整时的约束力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师安宁[1] 

机构地区:[1]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出  处:《中国不动产》2023年第11期58-59,共2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当不动产登记发证后,因士地用途规划调整但却未能及时变更不动产登记薄记载内容时,则会发生不动产证载用途与规划用途“证规不符”的情形。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规定,土地用途规划性质是不动产登记薄应予记载的必然事项,亦是不动产权证书制发的法定根据。

关 键 词:不动产登记 土地用途 约束力 规划调整 登记发证 不动产权证书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