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投资中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与思考——以JZ转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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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斌才[1] 姜新录 王晓 宋佳秋 

机构地区:[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2]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

出  处:《财务与会计》2023年第23期58-60,共3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个人投资可转债取得的利息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我国对在二级市场买卖可转债取得的差价收益以及持有可转债到期赎回取得的差额收益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尚无专门规定。本文建议应明确二级市场买卖可转债取得的差价收益以及持有可转债到期赎回取得的差额收益比照二级市场股票转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提醒个人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应高度关注税收风险。

关 键 词:可转债 个人所得税 差额收益 利息 

分 类 号:F234.4[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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