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案件中如何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  

How to Balance Interests of Parties Both Involved in Property Preservation Case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胡志超 谢绯晖 Hu Zhichao;Xie Feihui

机构地区:[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3年第32期7-10,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判断查封是否超标的,需要明确应当查封的标的金额和实际查封的标的金额,一方提交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具有参考价值。财产保全应当优先查封主债务人的抵押财产,抵押财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的,可以查封保证人财产。财产保全程序中可用一处财产的查封替代另一处财产的查封,但替换的财产必须可以被执行法院首查封。主债务人的抵押财产在保证人财产被保全查封时可视为为解除查封提供的担保物,但是已被其他法院查封的除外。

关 键 词:财产保全 标的金额 主债务人 执行法院 当事人利益 抵押财产 保全程序 法院查封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5.18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