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统一先行: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建议  被引量:1

Unification of Chinese Writing Coming First:Suggestions on Revising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 on the Standard 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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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为乔[1] Yang Weiqiao

机构地区:[1]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出  处:《海峡法学》2023年第4期9-17,共9页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摘  要:语言文字的规范、统一,是现代民族、政治国家的重要特征。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背景下,法制化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中,最为有效的应对路径。法制化,不仅是海峡两岸民众、国际社会容易接受与通用沟通“语言”,具有制度承诺的效力;法制化也是能够稳定海峡两岸关系和平预期的最优选择。海峡两岸的融合发展宜采“由易到难、渐次推进”之循序渐进原则。具体在文化融合方面,盖因“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确保语言文字之互通性,乃确保海峡两岸文化持续交流,而不至断裂、疏离的基本保障,系有效反制岛内去“中国化”图谋的重要举措。识是之故,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内容,大力推进海峡两岸语言文字的互通性,减少海峡两岸语言文字在含义、用法中的差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以图于微观层面铺就海峡两岸交流之文化基础。

关 键 词:海峡两岸 融合发展 语言文字 通用语言文字法 

分 类 号:D922.16[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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