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连云港市城区饮用水17种化学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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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徐征东 姚志扬[1] 李金坤 陈莉 

机构地区:[1]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连云港222200

出  处:《江苏预防医学》2023年第5期630-633,共4页Jiangsu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

摘  要:目的对连云港市城区饮用水17种化学污染物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方法利用连云港市2019—2021年城区水质监测数据,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US EPA)推荐的低剂量致癌风险评价方法,对饮用水中砷、镉、铬、铅、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等6种致癌污染物,进行经口摄入途径终生致癌风险(R)评估;采用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饮用水中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铝、铁、锰、铜、锌、挥发酚类等11种非致癌污染物和上述6种致癌污染物,采用危害指数(HI)进行经口摄入途径的健康风险评估。结果以中位数为统计指标,6种致癌污染物中对成年人致癌风险最高的为砷(R=7.79×10^(-5)),其次为铬(R=3.25×10^(-5))和三氯甲烷(R=1.51×10^(-5)),均在人类可接受范围内,但存在潜在风险,需加强监控,其他3种致癌污染物致癌风险均为可忽略水平;监测的17种化学污染物,非致癌健康风险最高的为氟化物(HI=0.438),其次为砷(HI=0.164),最低的为挥发酚类(HI=1.03×10^(-4)),所有化学污染物非致癌健康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以最大值为统计指标,砷(R=3.51×10^(-4))、镉(R=3.17×10^(-4))有较高的致癌风险,铬(R=3.25×10^(-5))、三氯甲烷(R=4.83×10^(-5))的致癌风险在人类可接受范围内,但存在潜在风险,需加强监控,铅、四氯化碳的致癌风险为可忽略水平;所有化学污染物非致癌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致癌风险:砷和三氯甲烷致均为丰水期高于枯水期(Z值分别为-9.00、-5.08,P值均<0.01)。非致癌健康风险:铁(Z=-2.46,P=0.01)和锌(Z=-2.39,P=0.02)均为末梢水高于出厂水;砷(Z=-9.00、P<0.01)、氟化物(Z=-4.40,P<0.001)、锌(Z=-2.72,P<0.01)为丰水期大于枯水期,硒(Z=-7.73,P<0.01)、铝(Z=-7.03、P<0.01)、铜(Z=-3.21、P<0.01)为枯水期大于丰水期。结论连云港市城区饮用水非致癌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不会对成人健康产生明显危害;致癌风险均在可

关 键 词:城区饮用水 健康风险评估 致癌风险 非致癌风险 风险管理 

分 类 号:R123[医药卫生—环境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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