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王杰 Wang Jie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出 处:《西部法学评论》2023年第6期12-29,共18页Western Law Review
基 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刑事合规背景下单位刑事归责模式和归责条件研究”(23BFX11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法益立法批判机能研究”(2023107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刑法中,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主要涉及行刑交叉、罪数认定、量刑评价三个领域。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逻辑起点是公平正义,在刑法和行政法中具体表现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其运作机理主要以不法与责任为基底,不法与责任对最终的法律制裁具有基础性功能。但是在具体适用上,不同领域的适用重点会略有差别。行刑交叉领域,应关注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是否具有包含关系,对此可从侵害法益是否同类、规范命令间是否具有“不得不”的关系两个方面进行判断。罪数认定领域,应当以责任刑层面的不法—有责作为重复评价的判断标准。量刑评价领域,当同一事实涉及责任刑层面刑罚量的确定时,仍应以不法—有责作为重复评价的判断标准;当同一事实涉及预防刑层面刑罚量的确定时,应从犯罪预防具体制度的事实类型入手,判断是否存在重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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