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承秦制”与“汉变秦治”——汉朝的政体改良与大政方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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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祁志祥 

机构地区:[1]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上海200240

出  处:《学术界》2024年第1期155-164,共10页Academics

摘  要:汉朝吸取“秦亡于暴”与“秦亡于专”的“秦鉴”,[1]在政治制度和治国方针方面作了重大改革,但同时,也保留了秦朝维护皇权统一、防止诸侯割据、天下分裂的合理制度内核,形成了“汉承秦制”与“汉变秦治”互补的政治模式,为后世历朝历代所遵循。所谓“汉承秦制”,是指汉代继承秦朝实行的直接向皇帝负责的郡县制,同时恢复并改良了封建制,一方面用它笼络皇室子弟,共同拱卫皇家天下,另一方面削弱封国的实力,确保它们无法与中央分庭抗礼。于是,郡县为经,封国为纬,寓封建于郡县之中,成为汉朝在制度建设上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所谓“汉变秦治”,是指汉代吸取秦暴而亡的教训,以儒家仁政德治学说为本体论,以道家清虚无为学说为方法论,制定了爱民利民、与民养生、长治久安的大政方针。郡国一体和仁政德治,是汉朝留给后世的两大政治遗产。准确、深刻地理解汉代政治的双重特征,意义重大而非凡。

关 键 词:汉代政治制度 郡国一体 政治方针 仁政德治 

分 类 号:K234[历史地理—历史学] D691[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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