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律师的价值取向与利益追求:以熊垓诈欺案为例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赵金康[1] 牛振泽 

机构地区:[1]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开封475000

出  处:《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23年第6期132-139,共8页Journal of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

基  金: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研究”(19ZDA212)。

摘  要:1913年,律师熊垓接受松本君平委托,代其向继禄追讨债权,但因证据不确而败诉。此案于1915年再次翻出,熊垓最初追讨债权实为伪造文书、诈欺取财非法逐利行为,并因此被捕,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争论。经京师地方审判厅与京师高级审判厅两级审判,判处其徒刑两年,褫夺公权五年,罚金二百元,最终获得特赦。熊垓诈欺案之产生,是因国人法治观念之薄弱,律师得以舞文弄法;亦是由于民初律师制度之不足,缺乏对律师的外在约束;其更是源于律师职业伦理之缺失与律师个人素养参差。案件的产生与发展充分彰显了民初律师价值取向与利益追求的背离,反映了律师群体的恶性畸变,部分律师由维权竟至违法,法制亦遭践踏。

关 键 词:律师 熊垓 价值取向 利益追求 

分 类 号:K258[历史地理—历史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