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聊天记录当证据 输了官司又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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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明夫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法庭内外》2024年第1期18-19,共2页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摘  要:微信、QQ等即时通信软件存储着日常沟通交流的点滴,聊天记录也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电子证据形式,然而个别人为了达到目的,伪造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殊不知,这样既赢不了官司,还可能会受到相应处罚。

关 键 词:聊天记录 即时通信软件 电子证据 沟通交流 官司 处罚 伪造 个别人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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