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过三因素视域下胁从犯的司法逻辑  

Judicial Logic of Coerced Offend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in Included Three Factor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温建辉[1] WEN Jianhui

机构地区:[1]天津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天津300467

出  处:《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23年第6期77-87,共11页Journal of Fujian Police College

摘  要:胁从犯面临外在的两难处境,内化为违心作恶的胁从故意。两害相权害他人是胁从犯行为的本质特征。胁从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包括胁从行为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充要条件、充分条件或者必要条件3种类型;可有可无的胁从帮助不构成犯罪;胁从犯的未完成形态只有犯罪中止;过失超越胁迫范围的后果应当免责;胁从犯只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不对其他共犯行为承担责任。对危害结果的排斥情感削弱了其理智罪过,这是胁从犯责任降低的心理根据。胁从犯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的,或者造成损害但只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该胁从犯都应当免除处罚。

关 键 词:胁从犯 罪过三因素理论 胁从故意 情感因素 

分 类 号:D914[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