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来袭 一年内租房提取比例可达100%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罗婷 

机构地区:[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出  处:《城乡建设》2023年第22期66-67,共2页

摘  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和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安居保障作用,10月25日,深圳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广东省深圳市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职工应当在《通知》有效期期内按规定申请办理此期间月份的租房提取业务。

关 键 词:住房公积金 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比例 月租金 租房 《通知》 缴存 住房问题 

分 类 号:F299.2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F832.479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