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中的股东失权制度探析  被引量:8

An Analysis of Deprivation of Shares in Compan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谈萧 朱柳奋 Tan Xiao;Zhu Liufen

机构地区:[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4年第1期34-40,共7页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

摘  要:2013年我国《公司法》全面修订后,有限责任公司施行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存在盲目认缴注册资本、股东抽逃出资等风险。2021年开始,《公司法》的三次修订草案以及于2023年12月29日最终修订通过的《公司法》中,均增设了股东失权制度作为应对此类挑战的措施之一。虽然新《公司法》改注册资本认缴制为限期认缴制,有利于引导注册资本金回归理性,但资本制度在存量公司的适用和执行方面仍存在困难。新增的股东失权制度,也未明确规定股权的处置顺位、股权注销程序且适用范围较窄。针对该制度可能出现的漏洞和问题,在实施细则或配套规章中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督促股东按期缴足出资,维护公司资本充实。

关 键 词:注册资本认缴制 股东失权 出资催缴 瑕疵出资 

分 类 号:D922.291.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