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郭子寒 苗文雯 李晓娟 Guo Zihan;Miao Wenwen;Li Xiaojuan
机构地区:[1]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2]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3]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中国物价》2024年第3期95-98,114,共5页China Price
摘 要: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税收优先权问题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在法律规范层面,企业破产清算中税收优先权的冲突在于税收债权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在司法实践层面,企业破产清算中税收优先权的冲突在于新生税收^(②)的优先性。为解决法律规范层面税收债权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问题,需要引入“领域法学”和“课税特区”的理论内涵,加速完善企业破产清算的税收优先权立法,不断完善企业破产清算税收优先权的司法解释。为解决司法实践层面新生税收的优先性问题,应从短期和长期两个维度完善《企业破产法》关于新生税收的规定。另外,应当加强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及审计部门的权责意识,避免新生税款的欠缴。
关 键 词:税收优先权 破产清算 担保债权 税收债权 新生税收
分 类 号:D922.291.9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F812.42[政治法律—法学] F27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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