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4年第4期50-55,共6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法定代位权。保证人承担部分保证责任时,基于对担保制度解释第23条的不同理解,保证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可能存在两种行权路径。路径一为由债权人就原债权总额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获得清偿,债权人超额受偿部分,保证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请求债权人返还。该路径因债权人超额受偿缺乏法律依据、可能导致债权人不当得利等问题而存在实施困境。路径二为保证人及债权人以其对于债务人实际债权数额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保证人未申报时,债权人可以代位申报。在确定清偿顺序时,特定债权人的剩余债权优先于保证人的债权获得清偿。该路径在确保债权人优先获得清偿的同时允许保证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兼顾债权人、保证人权益保护,相较路径一更具有合理性。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3.17.14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