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河南高院清算与破产庭
出 处:《公民与法(审判版)》2023年第11期45-48,共4页Citizen and Law
摘 要:裁判要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破产取回权”的适用前提是债务人占有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如破产企业所持其他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在破产程序中能否行使取回权应结合股权的所有权为基础进行认定。如股权转让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且受让方已支付转让价款且已经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应认定受让方已经取得股权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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