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福建361005
出 处:《地方财政研究》2024年第1期103-112,共10页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9BJL027);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云顶课题(项目编号:K201800031)。
摘 要: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主体目前仅限于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而作为生活垃圾的排放者——居民,并不在纳税人范围内,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环境保护税在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方面的职能。从现有制度体系来看,将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渐进式平移至环境保护税制体系内,是将个人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的有效举措。结合我国现行征管机制及荷兰、瑞士两个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征收垃圾费(税)经验,应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以优化制度设计、强化征收管理的“制度完善”的近期目标,逐步过渡到立法层级提升、税制要素构建的“费改税”的远期目标,用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3.145.1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