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刘怿 Liu Yi
机构地区:[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100033
出 处:《南方金融》2023年第12期71-85,共15页South China Finance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的法律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2&ZD204)的资助。
摘 要:期货市场异常情况处置既需要调和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又要把握好应急状态下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平衡,防范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期货市场的交易特殊性决定了其异常情况的处置方式不可完全照搬证券市场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机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期货交易所赋予了较大的自主处置权,并新增了突发性事件处置规定,但仍存在新旧规定之间衔接不畅和具体处置措施有待细化的问题,造成现行规定对期货交易所处置行为的指引性不足。为此,有必要从期货交易所在异常情况处置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入手,构建更完善的法治框架来规范和约束其处置行为,实现对不同类型异常情况的适当处置。一方面,完善现行异常情况的区分处置规则,明确期货交易所是否介入处置和如何区分处置的适用标准,以此规范异常波动控制机制的系统运行。另一方面,从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两个层面加强对期货交易所处置市场异常情况的必要监督,防止应急状态下的权力越位,减轻异常情况处置的潜在负面影响。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