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中国审判》2024年第5期92-95,共4页China Trial
摘 要:以房抵债债权的处理,是审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的难点问题。以房抵债协议并非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有名合同,但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设定非典型担保寻求资金融通的做法,以房屋抵顶到期工程价款、借款等债权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但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以房抵债协议的性质及债权实现路径和清偿顺位安排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在划分以房抵债协议类型的基础上,对其性质进行探讨,进而从破产实务中典型的权利保障路径入手,探寻与梳理不同类型的以房抵债债权人权利实现路径和清偿顺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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