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和新政策下入网费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财税处理——以供热企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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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闫光香 

机构地区:[1]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出  处:《齐鲁珠坛》2024年第1期16-20,共5页

摘  要: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改善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意见做出明确规定,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供热、供水、供气等城市公用事业都离不开城市基本建设配套费的投入。营改增以后配套费的税收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了许多变化。山东监管局发布的《2021年重点企业会计监督日常监管情况通报》.

关 键 词:城市公用事业 管网建设 北方采暖地区 城市基本建设 供热企业 国家发改委 居民生活环境 税收政策 

分 类 号:TU9[建筑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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