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税决定不服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从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看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军[1] 

机构地区:[1]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24年第3期64-67,共4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一、基本案情申请人:某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被申请人:某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2022年3月9日,区局向某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其应补缴土地增值税6526.66万元,并责令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2022年4月26日,某公司不服上述征税决定,向某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关 键 词:申请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案件 土地增值税 法定期限 复议申请期限 征税 通知书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