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湖南农业》2024年第5期5-5,共1页

摘  要: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集体土地经依法征收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转发的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中,应明确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其他情形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登记。

关 键 词:集体土地所有权 批准文件 土地征收 农民集体 不动产登记机构 变更登记 农村不动产 确权登记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